阿克苏市:“12345”推动文明城市创建走深走实
发表时间:2023-09-19    来源:阿克苏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

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启动以来,阿克苏市始终践行“人民城市人民建,人民城市为人民”的重要理念,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,探索形成“12345”工作法,不断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走深走实、取得实效。

一、健全一套机制,强化组织保障

通过建立健全高效便捷、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,确保文明创建活动规范化、制度化、常态化开展。一是加强谋划明方向。成立由市委书记任指挥长、市长任常务副指挥长,相关市领导为副指挥长,市直相关单位,各乡镇、片区、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指挥部。确定“高度重视、精心安排,全员行动、压实责任,广泛宣传、深入动员,强化保障、严肃考核,坚持经常、深化成果”四十字方针,提出了“实现目标坚定不移,弥补短板坚定不移,长效保持坚定不移,全民行动坚定不移,深入推进坚定不移”五项总要求,二是优化工作体系。组建七个由市领导牵头的创建“专项工作组”,进一步压实创文工作责任。充分调动牵头部门统筹协调作用,通过“日推进、周点评、月总结”工作机制,压实配合单位工作职责,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、党政群齐抓共管、职能部门各负其责、全民广泛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。三是挂图作战明目标。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动落实组和重点工作督导组,制定专项推进实施方案,严格落实“周、月、季”销号工作机制,倒排工期,进行挂图作战。对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指标任务中的短板弱项进行重点推进,形成每日整改、每周督办的工作模式,保障创建任务指标有序如期完成

二、着力两项措施,压紧压实责任

采取“专项指导+日常巡查”相结合的方式,全面评估指导文明创建工作情况,层层传导压力,逐级压实责任,拉紧责任“链条”。一是专项指导精准发力。围绕《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》和委、政府安排的各阶段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点任务,坚持每周一次“实战”,按照统一考察标准、统一考察时间、统一计分的原则,对创文各相关单位日常工作、实地点位、问卷调查、网上申报进行了全覆盖模拟测评,并形成“曝光台”,倒逼责任落实,助力问题整改。二是日常巡查持续发力。坚持开展每周模拟测评和日常高频次、高密度督导销号相结合,在创文日常指导中,市创文指挥部实地点位督导组紧紧围绕各类重点点位标准,分片区、分行业、分系统开展每日巡查暗访,现场交办问题,充分运用“白黄红”三色清单,建立巡查问题台账,实行问题台账销号制,按照挂账督办、全程跟踪、台账推进和验收销号“四步工作法,对创文职能单位任务推进情况压实责任、整改推进,强化整改实效,促进创文工作的开展。

三、开辟三个专栏,深化宣传引导

一是开设公益广告宣传专栏。将核心价值观融入城市空间规划和群众日常生活。在城区主次干道、公园、广场、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制作刊播公益广告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站、微信、抖音等传播平台,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“文明健康  有你有我”等文明城市公益宣传,进一步普及创建文明城市知识,提升群众知晓率。二是设置媒体宣传专栏。在“阿克苏市零距离”“阿克苏好地方APP”“文明阿克苏”三大平台开设“创文专栏”。制作“每日一题”创文应知应会电子宣传海报,策划拍摄“【我爱阿克苏,我有话要说】”“赞文明·树新风”系列主题短视频,举办访谈节目“文明印象”,积极宣传报道创文利民惠民宗旨,提升群众支持率。三是设置百姓之声专栏。以主题教育为契机,坚持每周三开展民意调查,实地走访群众,听取群众意见建议,对群众提交的意见、建议逐一进行梳理汇总推送相关单位,同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,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。

四、制定四张清单,提升工作效能

根据《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》测评内容、测评标准及测评方式要求,围绕市民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,结合实际下发《实地考察点位责任清单》《网上申报任务分解清单》《实地点位问题交办清单》《每月工作任务清单》,以清单式、条目式逐项细化分解创建任务,逐项定要求、定人员、定时限,做到突出重点、任务清晰,确保每个事项有责任领导、责任部门、完成时限等,多部门协作、同向发力,全面推动各项创建任务落地见效,确保交办的问题条条有整改、件件有着落。

五、实施五大行动,推动创文发展

市住建局、市执法局、市公安局、市工信局、市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动开展专项行动,制定《阿克苏市通信领域“飞线”治理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《阿克苏市打造标准化农贸市场实施方案》《阿克苏市打造标准化农贸市场实施方案》等五个专项治理工作方案,部门下沉到基层一线,围绕交通秩序、校园周边、物业小区、基础设施、建筑围挡、市容市貌、停车场、空中缆线8个方面进行专项治理提升,重点职责单位全面发力,集中整治突出问题,持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、交通秩序整治、户外广告整治、占道经营、飞线整治行动,不断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为民服务能力,全面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。

责任编辑:李博雅